案例分享 2025年2月,第2期 供稿:物保联(物业保险联盟) 审核:物保盟(物业保障联盟)
01 某日,因立体车库未及时清理前日雨水及青苔,业主取车时摔倒,造成骨折,住院18天。 02 接到物业公司报告后,我机构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伤主起诉及二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金额11.3万元。 03 后因保险公司以超过分公司权限为由,赔付9.1万结案。
案件分析:
适用险种:物业管理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物业区域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或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险种解释: 物业管理责任险,是专门针对物业公司开发的行业类执业保险,旨在转嫁物业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履行经营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时,因疏忽和过失,导致了第三方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投保物责险的必要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过程中,疏忽与过失在所难免,拖地水渍未干,健身设施损坏未及时修理,道路破损未及时修缮,标识警告围挡未及时设置,野猫野狗未及时驱赶,林林总总的大小事项,我们一定是在极力避免,以及未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也就罢了,但一旦发生,物业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责任险就是转嫁此类风险的险种。 物责险的法律依据: 物责险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并参考《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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