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盟友
物业保险
物业培训
物业催费
物业清掏
物业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业主委员会规则解读
物业法规汇编
物业实操
物业案例
案例分享
成果分享
物业学习
关于我们
在线留言
首页
Tags标签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条例】(14)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注释系列
第14讲,第三十六条到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物业承接验收和物业资料移交】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权属和用途】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法规
物业条例
2025-10-10
【物业条例】(13)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注释系列
第13讲,第三十三条到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法规
物业条例
2025-10-10
【物业条例】(12)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注释系列
第12讲,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法规
物业条例
2025-10-10
【物业条例】(全文)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及 下载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2025-06-18
【物业条例】(全文)西安市
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2024年4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物业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2025-06-17
【物业条例】(全文)国务院版
物业管理条例
及 下载
国务院版《
物业管理条例
》全文,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是全国各地方版物业条例的母版,本站有系列解读,欢迎阅读。
物业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2025-06-17
总数:26
上一页
1
2
2/2
物业盟友
物业保险
物业培训
物业催费
物业清掏
热门内容
【盟友001】 西安物业保险杨联国团队 · 简称:物保联,专一、用心、全面!物业买保险,先问物保联】,见解独到,无他唯手熟尔
西安物业保险杨联国团队,简称物保联,服务西安及周边物业。物业买保险,先问物保联。核心成员保险从业20年+,专职物业保险8年+,见解独到,非他唯手熟尔。用心、专一、全面。
【案例分享】瓷砖脱落,造成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赔付4.5万
附加停车场责任险:本附加保险条款扩展承保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处于被保险人控制下的或停放于被保险人场所内或其毗邻场地的机动车辆(被保险人及其雇员自有或管控下的车辆除外)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物业法规】(全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住建部2009年12月1日签发: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盟友002】陕西法眼 · 物业费催收,法律催收,合法高效
陕西法眼:物业费催收、物业公司法律顾问、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维护等物业法律服务。
【物业盟友】物业培训
物业培训,物业培训企业,正在约访洽谈中,洽谈完毕,即刻上线,敬请期待
Tags标签
更多
居委会组织法
居民委员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
业委规则
化粪池清理
下水道清理
物业疏通
联系方式
陕西物保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029 - 8669 7669
001@wubaomeng.com
网站地址:www.wubaomeng.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在线留言
物保盟 | 助力盟友共赢
陕ICP备2024052616号
本公司为陕西物保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盟友,特指与本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物业公司及第三方机构。
Processed in 0.089013 s , Memory 215.87 K , 17 queries
点击查看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